半岛官方网站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》,尽快建立科学、统一、全面、协调的体育及相关产业统计调查制度,2008年6月18日,国家统计局和国家体育总局正式颁布了《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(试行)》半岛,这是迄今为止我国体育行业首个具有约束力的国家统计标准,也是继旅游、文化和海洋等产业后,第三产业部门出台的又一个重要国家统计标准。
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(试行)》结合国内外体育及相关产业理论和实践经验,并以体育管理部门关于体育及相关产业的政策及改革思路为指导,以我国现阶段体育产业发展状况和发展方向为依据,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,以活动的同质性和体育自身特征为原则,从统计工作的角度出发,将体育及相关产业的概念界定为:“为社会公众提供体育服务和产品的活动,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”。根据其概念和活动范围,将体育及相关产业划分为3个层次,8个大类,具体包括:1)体育组织管理活动;2)体育场馆管理活动;3)体育健身休闲活动;4)体育中介活动;5)其他体育活动;6)体育用品、服装鞋帽及相关体育产品制造;7)体育用品、服装鞋帽及相关体育产品销售;8)体育场馆建筑活动。在上述8个大类的基础上《分类》还进一步细分为24个中类,57个小类。
《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(试行)》的颁布为完善体育及相关产业统计制度奠定了基础,为全面、准确地获取体育及相关产业统计数据提供了前提,也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科学制定体育及相关产业发展政策,积极培育体育消费市场,促进体育及相关产业可持续性展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参考。